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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書搜靈曰 叁: 哇塞~!

啊啊... 凶宅篇完成。兼慶祝此 blog 的第一百篇 entry~ (撒花 [假的])
(注: 喝着啤酒來完成的 [超我: 會有關係嗎?])

本來想早點睡的, 但為了一口氣完成凶宅篇 (我很討厭一章分開幾天來寫, 感覺、佈局好像都會變得不順暢), 我還是... 請大家看 publish time 吧... (淚倒)
以卷二第二十二《兩代的三國英雄》作結, 整部卷二以來, 僕是最喜歡這個章題的呢~ (笑) 因為夠「九唔搭八」啊! 而確定了的也只有這個。

說起來, 搜靈裏用到 "卷x 第y" 這種寫法, 是起源古時的書卷的 (其實是作者喜歡古典味喇, 跟搜靈配嘛~!), 像是《三國志》啊, 《春秋》啊, 也有差不多的格式~ 當然, 太史公司馬遷的《史記》, 就更加是影響今日中文體裁的重要作品... 啊, 說到哪裏去了? (笑)
然而, 以現代口吻說起來... 「第 y 」之後, 總想加一個量/名詞的, 因為嘛, 以前都是「一輪嘴」的唸「三國志卷五十八 吳書十三 陸遜傳 第十三」這樣, 記緊要一口氣說出來。 (←其實是為了提起陸遜吧? 這種人...) 換到搜靈上去, 豈不是要變作 (e.g.)「搜靈 卷一 靈雜貨 第八 珏秀與滝人」這樣?! (大爆笑) 現代人會這麼排版的嗎? 恐怕不會! (苦笑) 所以, 最近有了在 "第 y " 之後, 加上 "書" 之一字喇... 唔... 尚在思考中。

另外, 約干年前, 作者某曾經被友人指點 (批評?) 我太喜歡用古語, 好像「這樣」偏要用「如斯」(連「如此」也跳過了); 「則」、「並」多見; 比起「罷了」更起歡「而已」; 等等。說真的, 我也不曉得我為何會這樣, 但確實, 我很喜歡用這些字啊~! 哈哈哈。不過, 為了成全 (?) 商業味, 我已經多加注意喇, 如這般 (看! 不是如啊!) , 我發明了新招數! (舉起胳膊) 就是, 將作者化身進小零 (哈哈哈), 讓他的對白裏, 多出現這些古字, 滿足一下我! 哇哈哈哈~~~
(某零: 拜託, 你這算啥作者啊?)
(某作: cut! 太口語化了! 要古典一點!)
(某零 [又亮出村正])
(某作: 走れ!<中譯:跑吧!〔多用於熱血場面〕>)

凶宅篇完成, 也就... 75,000 字達成!!! 哇哈哈哈~~~~~~ (暗場 [= 真心話]: 去死吧!)
(跪倒)
真是... &(*&$#*!R^%Cxyz!

唉, 無奈何, 我懶, 「作者腦──掇要 mode」是捨不得按下鈕去... 故此, 最近興起了一個念頭, 就是 (笑), 將秋季旅行篇撥入下卷, 哈哈 (乾笑), 魂笛篇就可能要想法子縮短, 或者變成夾在 卷三 和 卷四 之間吧... 誰誰誰, 就再遲一點出場喇~ 哈哈哈。(該屎) 又或者, 將樂傑篇加上秋季旅行, 發大來搞, 佔足整個卷三吧! (暗場: 去死!) 哈哈哈~~~ (自暴自棄還是瘋了?)

結果, 我暫時還未想通應該繼續寫秋季旅行篇, 還是開始為卷二掇要, 因為, 畢竟, 少則, 也多了 5000 字之多啊~ 而如果秋季旅行篇變了卷三首章, 那寫法上,一定跟「她」作為卷二卷末的寫法不同... 個人是這麼想的... 唔... 思考思考...

最後, 為甚麼我寫了這麼多啊? (淚) 不也就用了十五分鐘…( ̄ε ̄)
如果你不懂我寫甚麼, 一是選擇原諒我, 二是選擇閱讀《搜靈》(笑), 否則也幫不到你, 因為題目已經說明: 《記書搜靈》, 除了某作 (不是仵作喇, 你聽錯了) & the-unknown-probability-reader (?) 之外, 大概… 唔。晚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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